关于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投标——施工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经郎溪开创控股集团董事会研定,就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投标——施工合作单位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郎溪县)。
2.项目规模和范围:涉及郎溪县梅渚镇、新发镇、钟桥街道、凌笪镇、伍牙山国有林场、飞鲤镇、建平镇、涛城镇、毕桥镇、十字镇、姚村镇等11个镇(街道、林场);内容包括森林质量提升、人工造林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规模约为森林质量提升33376亩(中幼林抚育28508 亩,退化林修复2648亩,低产低效林改造2220亩);人工造林600亩(四旁植树600亩);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作业便道46千米,修建蓄水池18处)(详见招标文件作业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
二、合作单位基本要求
1.单位资质要求:
无。
2.单位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业绩(业绩定义: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业绩金额须是其中一项或多项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项目营造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所载专业定义:林业调查规划、园林绿化、森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经营与培育、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修复等具有关联性的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业绩(业绩定义: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业绩金额须是其中一项或多项累计不低于200万元)。
5.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营造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及证明材料同项目经理要求。
6.其他要求:
拟委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合作单位或者合作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7.申请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遴选资格: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须在2025年8月6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3室集团纪委委员盛琪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参选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企业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相关材料
6.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及公司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体现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主要内容及范围、项目经理名字、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体现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项目名称、中标金额、中标日期、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编号<如有>)。
(3)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体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验收日期、项目经理名字、验收结论<明确质量合格通过验收>、主要验收参与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签字盖章)。提供的业绩项目已在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竣工备案的,还需提供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章或公章。
(4)业绩中的证明材料所证明的评审因素(如技术参数、金额、人员等)应满足业绩要求指标。
(5)拟委任项目经理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
(6)合作单位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资料(如有)保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的资料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申请人递交材料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五、遴选程序
1.开创控股集团遴选工作小组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选单位。
2.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遴选工作小组可组织实地考察(如有需要),了解其实际施工能力、管理水平、企业信誉等情况。
3.遴选工作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就联合体协议条款、合作细节、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磋商及谈判,根据谈判情况择优确定最终的联合体施工单位,双方签订标前协议。
六、其他要求
1.项目由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方全面负责对接,按合同约定与甲方结算及开具发票。合作单位向道其公司开具发票及结算,并向道其公司支付总承包服务相关费用。
2.合作单位须配合道其公司组成联合体完成项目投标,并参与主体工程施工,并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如下工作: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工程质量应满足发包人或其委托管理方需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相关人员到岗及考勤满足有关要求;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合同的工期约定;承担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招标代理、清单造价编制等相关服务费用。
七、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563-7372153
附:申请文件格式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