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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郎溪县梅溧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投标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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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郎溪开创控股集团董事会研定,就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郎溪县梅溧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合作单位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郎溪县梅溧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EPC。

  项目规模和范围:1)梅溧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河道生境恢复、生态护岸工程、河道湿地工程和水库湖滨缓冲带修复工程。 (2)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开展区域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完善工程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二、合作单位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1)工程勘察任意一项和(2)工程设计任意一项

 (1)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4.本次遴选合作单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作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申请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遴选资格:

 (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遴选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申请人须在202697900分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3室集团纪委委员盛琪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参选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相关人员证明材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

 申请人递交材料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交的资料需密封包装,且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

 五、遴选程序

 1.开创控股集团遴选工作小组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选单位。

 2.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遴选工作小组可组织实地考察(如有需要),了解其实际设计能力、管理水平、企业信誉等情况。

 3.遴选工作小组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就合作细节、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磋商及谈判,根据谈判情况择优确定最终的联合体设计单位。

 六、其他要求

 合作单位须配合道其公司组成联合体完成项目投标,并参与全过程,做好设计范围内的如下工作:本项目所需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中标人须对原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和完善;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七、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3665606045

 附:申请文件格式/filedownload/1049090

 

 

202692

2026年9月2日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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